治癌新技術舊保單怎麼賠?

陳景煥 現職:磐石保險經紀人 總監

文/黃晴冬 | 現代保險雜誌 | 2018.04.24 (新聞)

  癌症治療不斷進步,不少人擔心醫藥費用增加、自費項目變多,而醫療險、防癌險可能跟不上醫療發展趨勢。當治療方式有了改變,會影響保險理賠嗎?

  因科技進步受惠的例子,腎結石就是其一。過去腎結石要切開腹部取出結石,還要住院多日觀察;但自台灣引進體外震波碎石機,直徑2公分以下的結石多可以靠體外震波碎石術解決。雖然患者同樣達到治療結石的目的,且不用再挨皮肉痛,但因碎石術沒有住院、也不算開刀,申請手術理賠不一定成功。

  這樣也不免讓患者擔心,要是未來自費開刀治療癌症,會不會因為手術太前衛,不被保險公司認可?

  目前胸腔鏡手術廣泛使用在肺癌治療中,傷口比較小、復原比較快,患者須自費約5~10萬元左右。只有比較棘手的狀況才會用到傳統開胸手術,比如說腫瘤太大、生長位置包覆血管、沾黏情形太嚴重……等。

  目前市面上銷售的醫療險,部分有「特定手術保險金」項目,若是保單條款列舉的手術項目,會給付不同百分比的保險金;而手術險更直接以手術項目分類,給付不同倍數保險金。這也讓患者心生疑慮,「會不會買這張保單後,過20、30年就不敷使用?」其實評議中心曾表示,如果特定種類的手術因為醫療進步而和以往手術有替代性關係,應該以有利被保險人的方式做解讀,而不是限制患者只能用特定甚至過時的方式治療。

  實務上也曾發生因醫療科技進步使原本需要開刀的病症有其他替代術式甚至不用住院,靠門診手術就能解決(如白內障手術),對此金管會在2017年曾函示,只要該病症屬給付範圍,保險公司應該依個案從寬認定;而被保險人所受的手術不在保單「手術名稱及費用表」的話,要協議以程度相當的手術給付比率來理賠。不過,基於保險公司過去計算費率的公平性,就算保險公司可融通理賠,也不見得全數理賠新式手術的高額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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